留里克本人不会在里加多逗留,他抓紧时间观察一番这座臣服自己的城市,也带着亲信站在冰封的海岸处,他的身后是冻结的道加瓦河(西德维纳河)与覆雪的整个大定居点,面前的则是浩瀚的冰封海洋。
“太像了,很多方面都像是新罗斯堡。看来,这里的确能发展成一座良港。”
他的喃喃自语自然被随行的斯特坎德听到。
回到家里换了一身衣服的老家伙现在只想尽地主之谊把罗斯王伺候好。“大王所言极是,我一定会修善里加的港口,而且……我们甚至可以做一些过去不敢做的事。”
“什么?”
“嘿嘿。”说着,斯特坎德指着西方的一条冰封河道,“那条河。”
“它?看起来不是道加瓦河的一部分么?”
“看似像是逼近大海后分出的一条河道,实际它是另一条河。”
“哦?”留里克下意识得警觉起来:“莫非还能通向另一个部族?通向瑟米加利亚?我获悉,本地的拉脱维亚人很忌惮他们的袭击。”
“是,但不全是。这条河会穿行瑟米加利亚人的领地,在其附近还有他们的朋友奥克什泰特人。他们觊觎里加的繁荣,希望占领这座城,霸占这里的贸易资源。”
“真大胆呐!”留里克轻蔑地看一眼东方,轻轻叹口气:“那么,他们就威胁到了本王的利益。只是我现在没有功夫解决他们,暂时也没精力与他们做任何交涉。”
“这……也许大王大军出动,可以像您平定斯摩棱斯克一般轻易平定瑟米加利亚。我想这没什么问题,毕竟他们很弱。如果大王有意,现在即可出兵征战,胜利想必也是探囊取物。”
如果换做一个头脑发热的君主真就顺势而为了。
留里克对瑟米加利亚的认知都来自别人的说法,他们要这么说,恐怕一切说法都有某种目的性。罗斯军现在最需要的不是继续作战,而是主力军进行大规模休整,恰恰要避免不必要的大战。何况一旦战事不顺,干扰的就是今年开春后的远征行动。
“很弱?”留里克稍稍一琢磨,再转过头再看向这位新封的伯爵:“斯特坎德,你既为伯爵就有自由招兵的能力。这是我赐予你的权力,你可以在拉脱维亚人处征召战士,既然那些敌人实力不济,你自可亲自消击败他们。”
斯特坎德摇摇头摆出一副苦笑的脸,他感觉到罗斯王无意贸然出兵,索性自己就不再直白撺掇。他继续道:“难道这世间还有比罗斯军更强大的么?我即便招兵也不可能独自胜利,再说拉脱维亚人对河对岸的人们是畏惧的。拉脱维亚人甚至不愿意组织自己的强大村民武装,一直以来都靠着我们丹麦商人保障他们的安全,说一句不好听的……”
“你尽可讲。”
“是。没有我们丹麦商人,里加早就被瑟米加利亚占领。我们不喜欢那些人,因
为他们不愿意支付我们佣金,真被他们占领了里加,我们的丹麦社区就不得不缴纳贡品才能做生意。所以……”
斯特坎德没有再说下去,而聪明的留里克已经悟出一切,他怕拍这位伯爵的肩膀:“那么暂时采取守势。我们会解决瑟米加利亚人,但不是今,我现在来里加是带着另一项目的而来。”
“是。我懂,是普斯科夫。”
“对。现在消息已经在城市传播,让我们拭目以待!看看你说的普斯科夫商人是否敢于来罗斯社区拜见本王。”
因为不同于一盘散沙的拉脱维亚的村庄联盟,住在利耶卢佩河河畔区域的瑟米加利亚人已经构筑起他们的酋邦,遂在组织度上超越了附近邻居部族。他们选出了自己的酋长,整个部族正走在自然演化的道路上,距离成为真正的“大公国”也已不远。
瑟米加利亚人的主要聚居区,距离里加城市的直线距离仅有四十公里。在这个出行主要靠双脚和划船的时代,四十公里对于习惯如此方式远足的人并非难事。它的艰难就在于两者之间存在着茂密森林与夹在其中的一批泥塘。
旅人在森林中很容易迷路,且要提防野兽尤其是熊的袭击。
倘若双方真的要做和平交流,走水路划船交流是首选方式。自然若发生军事冲突,瑟米加利亚人会联合着他们的友军奥克什泰特,乘坐大量独木舟与木筏,民兵
武装直接在里加城市登陆。
这类的偷袭行动过去有过,但随着拉脱维亚人雇佣了丹麦移民做武装保镖,里加的安全营商环境终于出现。而这一切都是环环相扣的!
当法兰克强力干涉丹麦地区政局,丹麦的本地贵族们在信仰上发生分歧乃至爆发内战,这就迫使一批丹麦人离开家乡,而前往里加海湾与附近的琥珀采集营地构筑新定居点成为可能。
现在的斯特坎德非常感谢罗斯王,因为留里克为这些背井离乡者提供了全新的身份——拉脱维亚伯国横空出世,占有统治地位的几乎都是丹麦移民。
民众与罗斯王本身说着相同的诺斯语,与继续迁移而来的罗斯人、瑞典人,大家信仰相同的北欧诸神,在里加倒也无人否定本地拉脱维亚人的信仰。
一切都在好起来,它也迅速刺激着拉脱维亚伯国的扩张野心。毕竟这里的真实统治者是丹麦系瓦良格人,大家仅仅顶着“latga”的名号而已,扩张掠夺是一种发财的捷径,现在有强大的罗斯王国做后盾,攻灭瑟米加利亚掳掠他们的财富,现在或许做不了,怕是过几年就该动手了。
另一方面,那些观望中的普斯科夫商人,真的就在罗斯军抵达后的第二天夜晚出现在罗斯社区中。
乍一看去这些人社区里的罗斯人一样,面色相似都会说诺斯语,最明显的不同莫过于这几位的衣服有些粗犷。
当然
这份粗犷这是一份表象,他们并无意给御寒的皮大衣做进一步修饰,甚至这些驯鹿皮缝制的大衣可以当做被子,一个人穿在身上可以直接躺在雪窝里再缩成一团,只要没有冷风一直吹,旅人愣是可以睡上一夜而不冻死,因为驯鹿在冬季正是如此睡觉,即便身上覆雪,当有人发现了这一奥秘就加以模仿。
罗斯在部族时期并无这种极端的御寒需求,哪怕有,真正的御寒大衣是熊皮缝制。现在正是如此,罗斯骑兵的御寒外衣主要就是北极熊皮缝纫,才显得战士们有着大规模的白色调。
这些奇怪的拜访者也像是丹麦人,或者说他们就是另一支丹麦移民——住在普斯科夫的丹麦社区,而这一届的老大高尔已经成为当地的王者。
有一个男人脱下自己的外衣,亮出衬里的有着复杂花纹的衣服。
他高举着袍子大声叫嚷:“我们是普斯科夫人!我要见罗斯王!”
如果他不叫嚷,大抵是没有谁在大冷天得关注这几位挨冻的傻瓜,偏偏他们叫嚷了“普斯科夫”一词,这才引起慵懒战士的警觉。
执勤守卫的罗斯战士检查这到访的十人,先是与他们以诺斯语交谈,又突然间换成了斯拉夫语。这令在场的普斯科夫商人很意外,事已至此领头者也就换成了斯拉夫语。
难道还要质疑他们的身份?眼前的人不正是大王所需要的普斯科夫人?
按照惯例,即将
面王者卸下武装,考虑到男人的尊严,佩剑暂且卸下由罗斯军保管,他们防身、当餐具的匕首则要继续挂在皮带上。
各地斯拉夫人部族都很善于缝纫花布,这个时代他们不懂布面印染术,却能在源头给麻线染色,再靠着妇女的一双巧手纺织出花纹多变的布匹。
如此花布因经历复杂加工,它在普斯科夫的售价也较贵,能穿着花布衣服的人谈不上贵族,那也是当地的富户。
恰恰必须是富户,才有能力、精力和财力去跑普斯科夫-里加的贸易线,也恰是他们维系两地的经济交流,购买里加的一些关键特产赚钱致富。
留里克一直在温暖行宫等着,倘若再等不到普斯科夫人拜谒自己就要睡觉了。
在他看来,哪怕里加没有这方面的商人,自己带着兵再临瑟隆人领地,那个伊尔贝特肯定能找到几个懂得去普斯科夫道路的村民,哪怕是提供一个大致方向也行,剩下的全凭罗斯人自己去寻找。在这方面留里克有着充足的自信,他毕竟掌握着大地区的地图概况,清楚意识着拉脱维亚地区与普斯科夫并不远。
不必担心迷路,只要一路向北,哪怕找到不普斯科夫,也能一路冲到芬兰湾的冰封海滨,届时很容易就能回到都城。
就在这当空,侍卫高高兴兴来报:“大王,普斯科夫人到了。”
“哦?太好了,来者多少?”困窘的留里克立刻不困了,还
令准备侍寝的贝雅希尔再把衣服和装饰品都穿戴好。
“仅有……十人。”
“十人?不多也不少了。去告诉他们的领头者,本王许可其人进入卧室相见。至于其他人,领进来后赐予一些酒食,一切就按照招待贵客的标准做!”
“遵命。”侍卫躬身退下,很快那十人全部被领进国王行宫。
第一次,普斯科夫人进入到只见外围不知内涵的罗斯社区的“伯爵府”的内幕,当然现在它是罗斯王的行宫。
这里的防备颇为严密,穿着完全统一的战士如松树般站得笔直,一双双警惕的眼睛正看着自己,商人头目奥拉芬只好小声示意同伴不可左顾右看。
突然,带领他们觐见的战士停下脚步。
这位头盔插了一圈蓝色装饰性羽毛的战士是一位百夫长,仅从其装容上,奥拉芬就意识到此人是个任务。
“就到这里!”百夫长命令:“罗斯王又令,你们的头目作为正式使者进入国王卧室面见大王,其余人等,你们去偏屋等待,罗斯王赐予你们酒与肉。一切不必紧张,罗斯王对你们普斯科夫人是友好的。”
见多识广的奥拉芬即刻站出来,示意道:“我就是他们的头目,我是普斯科夫人,我是与我们的老大高尔算是朋友。我想我的确有资格代表普斯科夫,正式与伟大的罗斯王面见。”
仿佛奥拉芬就是真正的使者,他的话颇为正式,在感官上百夫长觉得
这是个体面的男人,即便衣着是朴素的,精神上是一位真正的战士。
“那就跟我走。”
再无拖沓,见面随之既然。
遂在奥拉芬看来,罗斯王与他的女人穿着华丽整洁,在昏暗的油灯下国王的金冠依旧璀璨。他们是盘腿而坐的,彼此的会面形式也基于着北方传统。
罗斯王并没有展现傲慢一面,对自己这位使者礼数很周到。
“且慢,这哪是给予我的礼数?!如果我不是普斯科夫人,一切不止于此。”
奥拉芬很有自知之明,他知道自己在这里时刻代表着的就是整个普斯科夫。在里加,他已经见识到了罗斯军的赫赫武威,也知道到访的大军仅是罗斯军的一部分,更知道这支大军携讨伐斯摩棱斯克大胜而来。
他们征服了斯摩棱斯克!普斯科夫人不聋不瞎,所有人都知道那是一个南方大势力,就被罗斯军儿戏一般的征服了。
再亲眼看到了罗斯王对于臣服的里加与拉脱维亚的善待政策,奥拉芬很清楚自己该怎么办,也知道自己的老大高尔会怎么办——识时务者为俊杰,现在的当务之急就是臣服。
于是,奥拉芬面对罗斯王单膝跪地,右手扶着胸膛,脑袋深深勾下。
这是北欧通行的战士礼节,是下级战士向首领表忠心的大礼,它胜过千言万语。
“不必大礼,本王赐你坐下,你可以与我面对面交谈。”留里克心情顿时大爽。
“遵命。”这
时候,奥拉芬才真正坐好。
“你叫什么名字,你……可有一些伟大绰号?”留里克微微探头开口便问。
“是。我是奥拉芬·纳特弗雷(oven·nattfure)。”
“哦?你的绰号是夜行者?这么说,你有像是猫头鹰一般敏锐的夜间视力?”
“也许比不上猫头鹰,但强于一般人。”
奥拉芬并非自吹自擂,一个人的绰号诨名一般不是自己取的,它皆来自同伴们的说法,是对一个人某些行为的可观描述。
奥拉芬由此绰号,自然说明这个男人是很罕见的敢走夜路的狠人!
留里克饶有兴致得问道:“所以,我猜……你这个人很喜欢吃海豹的肝?或是鱼肝?”
奥拉芬猛抬头:“伟大的罗斯王竟然知道这个?”
“我猜的,看来我猜对了。不过,海豹的肝脏确实好吃,即便它腥气比较大,克服这些后我们就能品尝它的美味。我喜欢吃烤熟的海豹肝,再切片了撒入一些百里香碎和盐,这就是美味了。”
留里克这是虚与委蛇,他并非很喜欢吃血腥味很重的海豹肝,却知道奥拉芬夜间视力好的原因一定是因为其维生素a补充得极为充分,再见其年龄不小但皮肤质量很不错,油灯下面色红润,想必也是因海豹肝里的维生素c的助力。
留里克侃侃而谈,奥拉芬听得就在暗暗流口水。
“能在里加遇到同好,而且是伟大的罗斯王,真是我的荣
幸。”本该严肃的场面荡然无存,奥拉夫轻轻笑出声。
要想知道普斯科夫的概况,以及当地人对罗斯的态度,乃至是未来达成某种联盟,继而由这种联盟继续发展商业的可能性,留里克觉得一切都会从今晚开始。
一切,都由这个“夜行者”奥拉芬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