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傍晚,众人终于到达风城。 风城离花城不过一百多里地,按说是不用走这么久的。 主要是沈黎书绕路去抄了一下毒龙的老巢。 他那儿没有妇孺老幼,但是金银珠宝不少哇。 在毒龙哭唧唧的眼神中,沈黎书一挥手,全收了…… 但粮食是一粒没有,这也是山穷水尽了,不然他才不去打劫沈黎书。 这下可好,老巢都没了,自己也从老大变成了下属。 沈黎书这趟不仅大赚一笔。还收获了几十个小弟。 她先是给老实的人统一换了光头发型! 不老实的嘛,那就送去投胎呗。 后来,这种光头发型竟演变成了一种特点! 传说,只要看到成群的光头彪形大汉,还勇猛无比的,不用猜都知道是沈黎书的部队。 这倒是她属实没想到的! 风城这里的情况比花城严重得多,难民也更多。 不同的是他们的眼睛里有光,那是一种称之为希望的光! 他们顶着烈日守在城门楼翘首以盼。 远远的就有人看见打头骑马的女子一身白衣,头戴斗笠,不由得不由得兴奋大喊[] “来了!来了!” “是白衣仙子吗!” “听说白衣仙子带着五个特别漂亮的侍女。” “听说她的属下都很喜欢光头!” 有人一拍手,“是了!准没错!就是他们!” 当即有人骑马回去通报! 不一会儿,一群身穿华服的各路人马从城门口走出。 为首的干吧瘦老头拱手作揖试探着开口:“敢问,可是唐仙子驾临?” 沈黎书跳下马微微拱手,“正是,不知各位这是……?” 站在最前头的人笑着开口,“在下是风城郡守,姓毛,字平之。” “我们全城早已翘首以盼唐仙子驾临!” 沈黎书没想到这次获得了整个风城的夹道欢迎。 毕竟她在花城的战绩太彪悍! 事迹传得比她骑马还快! 进城后,沈黎书没跟他们客套,直奔主题。 经过花城后,流程大家都熟了 就算是不熟的毒龙——恩,他不敢不熟…… 他不熟就得焦! 沈黎书没耽搁,当天晚上就给他们下了一场大雨。 这次施粥的棚子比上次条件好的多,一溜烟儿十几个大锅已经散发出阵阵热气。 灾民们甚至会帮忙找来许多柴禾。 这倒是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 有官府接手,沈黎书只管出粮食,简直不要太省事。 花郡守早就写信告诉毛平之沈黎书不喜宴会,喜美男子。 是以,他早早就联合风城世家准备好了,嘻嘻! 晚上,沈黎书被安排住在郡守府最大的客院 侍女轻轻帮她推开房门…… 沈黎书的嘴瞬间张成O型,气血上涌,口水不受控制的往外流。 “见过仙子!” 只见一群环肥燕瘦的男子轻轻行礼。 她搓搓手舔着脸转头看侍女,笑得很猥琐:“这……不太好吧?” 侍女:您倒是先把口水擦擦…… 侍女笑容可掬的说道:“大人说了,能伺候仙子是他们的福分。” “那这些都能带走吗?” 侍女抽抽嘴角,还挺贪心! “能……这些都是各家进献的 有自家子侄,也有南风馆最着名的头牌。” 侍女:传言果然不假,仙子喜好美男! 沈黎书兴奋的脸都红了,迫不及待的挥挥手, “行,你去吧,记得把他们卖身契给我送来。” “啊?” 侍女懵了,这都是各家送的,为的就是跟她攀上关系 要是拿走了卖身契……怕是有人不愿意。 “有什么问题吗?”沈黎书转头有些不明所以,怎么看起来这么勉强? 侍女摇摇头,硬着头皮答,“没有……” 这时,屋子里那群男人走出来一个穿着绿衣服的, 青竹发簪端正的插在头上,皮肤白皙,身段修长。 他有一双堪称看狗都深情的桃花眼。 “在下是风城周家的公子。 并不是什么勾栏瓦肆出来的人,怎能给你签卖身契?” 就这? 好说啊 沈黎书一脸大度的摆摆手,“给不了卖身契的自己离开就是,唧唧歪歪做什么?” 很快又有几个人站了出来,他们都出身名门。 本来就不愿意跟这么多人同时伺候一个女人, 谁知道她竟然还得寸进尺要他们卖身! 士可忍孰不可忍! 最后,侍女带走了六个男子,屋里还剩下八个。 沈黎书背着手一一看过去,这个是小奶狗型的,不错! 这个弱柳扶风,这个身段好,喜欢! 这几个人中最好看的是穿红衣的那个,站在中间,身量最高。 肌肤莹白如玉,眉目狭长,额间一点红,像极了勾魂夺魄的狐狸! 行礼时既端庄又妩媚,不出一丝差错,却又给人柔弱无骨的感觉。 “奴家柳玉~” 听听这嗓音,柔媚娇弱,真是令人心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