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草原武士(1 / 1)

“我在东海边找到了一个岩洞,里面有背上长满了刺的海毛虫。”
“我进建邺城了,一天下来,建邺的老百姓聊的全是强子捉妖的事。”
“我在建邺城帮城里的赵捕头破了个大案,赵捕头给了我一个衙门帮闲的差使,还有月俸可以拿呢!”
……
自从上次王金龙见李强之后,真的就如他承诺的那样,没有给和他所在战队的其它人派过一个任务。但每天晚上,齐旭还是会把大家召集到一起,开一个例会,来总结汇报一天的进展。
这几天,除了李强和周发,其余的人在《梦幻》里都各有斩获,每天开起例会来的时候都兴致勃勃。
只有周发的汇报每天都不重样:“我跟强子,今天又在草原上转了一天,除了兔子,一个人影都没有。小狼崽子今天又吃了不少肉,感觉比昨天大了一点。”
李强和罗道人交手、飞天、被天雷劈了的事情,众人已经知道了。现在被困在了草原上,谁也不知道李强所在的是哪里的草原,就是想出力也帮不上什么忙,还是只能靠李强和周发自己。
只要能找到人就好了!
这是战队所有人一起商量后得出来的结论。
是啊,只要能看见人就好了,管他这个人在帐篷里,在房子里,还是就在草原上,只要找到人,就能知道自己究竟在哪,也就能知道要怎样才能走出这片好像看不到边的草原!
第二天吃过了早饭,李强和周发又钻进了《梦幻》里。
这几天他们一直在朝正南方向走,按李强的想法,如此大面积的草场,只会出现在中原以北。这样一直朝南走,就算一直看不见人。迟早也能走出草原,找到城镇。
至于他们的正南方向,究竟是西域、大唐、还是高句丽,李强也不知道。
“九尾,你慢点跑!你要是再不听话,今天的中饭,只给你吃兔子皮!”
这几天在《梦幻》里,满眼望去,除了草,还是草。周发最大的乐趣,除了跟李强一起堵兔子窝抓兔子,就是吓唬小狼崽。
在二人的精心喂养下,小狼崽长大了不少,也壮实了许多。每天好像浑身有使不完的力气一样,不停的在草原上奔跑,有时甚至连周发都追不上它。
李强给狼崽取了个名字,叫九尾。
传说中,有九条尾巴的动物,都有九条命。他觉得小狼崽福大命大,希望用这个名字能够它多带来一点庇佑。
“周哥,快看,那边有人来了!”
“哪呢,哪呢?”
周发顺着李强手指的方向,目力的极限处,遥远的地平线上,真的有很多黑点在移动,并且方向正是朝着二人这边。
“嘿!我们在这!”周发双手用力舞动着,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那些黑点真的是人呐!这都多少天了,终于在《梦幻》里见到了活生生的人!
黑点由远及近,渐渐看清了些。来人似乎有两拨,前少后多,各骑着马,扬鞭飞驰。虽然方向都是正正的朝李强奔来,但都未回应正在挥手的周发,连马速都没有丝毫放慢。
“情况不对。”李强和周发同时交换了一个眼神。
在战队例会的时候,他们还专门查过草原牧人的交流方式。如果见到了陌生人,牧人们一般都是远远的勒住马,在保持安全距离的情况下,才会跟对方搭话。确认对方的身份和来意后,才有可能靠近。
现在赶来的两拨人,看起来都没有勒马的意思。在这个速度下,马匹的冲击力是惊人的。
古代中世纪的欧洲,骑士全力冲阵时,五六米的长矛能轻易贯穿铠甲和人的身体,甚至能像串糖葫芦一样串上三四个!
来人的距离又近了,情势也更加明朗,前面跑着的是三个人,辫发、皮衣、马靴、弯刀,一副草原武士的装扮。
后面追的有二十多骑,其中一半衣着、武器跟前面的三个草原武士相近,而另一半,身着紫绸袍,头戴漆纱冠,腰跨横刀,绸袍是右衽的,是中原人的装扮。
在前的三人更近了,李强能看见他们狰狞的表情,三人的口中还“呜呜哇哇”的大声叫嚷着,手里的马鞭高高举起,仿佛只等着一会人马交错的时候,重重的抽在李强的身上。
“快闪开,他们会踩死你的。”
遥遥的,后面追击的人群里,传来一句让李强闪开的关切声音,比起前人口中听不懂的怪叫,显得格外亲切好听。
“他们是谁,你们为什么要追他?”李强冲着远方喊道。
如果李强听得懂突厥语的话,应该就不会这么问了。在李强耳朵里,不过是呜哇乱叫的草原武士,声音的真实意思是:前面小子,不要拦住强壮的阿日斯兰回到部落的脚步,不然飞奔的马蹄会把你踩成碎片。
远方的中原人对着李强喊道:“他们是奸细,正在逃去报信,绝不能让他们回去!”
奸细?听到这里,李强打定了主意。时间很紧,他必须很快做出决断,这一次,他决定帮助后面追击的中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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