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八章 尊长之风(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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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中惯例,五人一伍,十人一什。

对于屠夫营来说,因为屠宰牛马等大型牲口,用杠子抬牛马尸体,前三后三,最少得六人。

屠夫营工作特点如此,十人一队多了,五人一队就少了,七人一队最合适,能兼顾效率和人力使用率。

可是七八个人编一伍,虽然人力配比较为合理,但是并不太好管理。

最简单的方法,还是十人一什。十人一什,查着方便,管着也方便。

李孟羲大致数了下,今天一起来宰牲口的屠夫,有二十四人。

义军万余人,屠夫二十四人,这个比例,或许还偏高了。

为什么万人只有二十四个屠夫,李孟羲认为比例是偏高了呢。

因为李孟羲想起了前世,村里两三千人,有一家卖肉的,平日这一家卖肉的隔十来天杀头猪,足以供应全村的肉食,逢年过节,连邻村的人都有来买猪肉的。

也就是说,一家杀猪的,供应三五村落。

而且现代人生活水平比较高,每月都买不止一回肉,对肉的需求还比较大。

而古代普通百姓,可能一年到头吃不上一回肉。

在前世,一家屠户能供应三四千人。

因供求的不同,在古代,可能一家屠户,能供应四五千人。

也就是说,义军现在万人,按照平均人口比例,屠户也就那么三四个才对,这其中还包括张飞张翼德这个有名屠户。

感觉人数不太对,李孟羲不由挠头。

李孟羲离神机妙算,尚差十万八千里。

他太稚嫩了,太想当然了。

古代都是大家庭,一家是屠户,男丁是杀猪的,上至此男丁的老父,同辈的大哥二哥三哥,晚一辈的子侄们,肯定也都会杀猪的手艺。

所以,万人的人数,李孟羲猜测屠户按平均比例,是三四个。

而如果把个,换成户,一万人有三四户专门杀牲口为生的屠户,这个数量就对了。

三四户,每户五六个左右会屠宰手艺的男丁,加起来,不正好二十人左右。

一头不知是被雨淋死的还是被雷声吓死的老牛,还有一头骡子,被屠夫们屠宰完毕。

装肉的工具是大筐子。宰好的肉块就放在筐子里,放了满满七篓,剔干净肉的牛骨,被屠夫们用斧子斩成一段一段的,装在了另外的篓子里。

之前让民夫们扎营的时候散出去找树枝藤条什么的编篓换粮,这段时间下来,编的大篓存积的有大几十个,这些篓子做携行具不合格,现在竟然还派上了别的用场。

要不是军中有足够的筐子,哪能一开始宰牛,这么快就把筐子收集到了。

李孟羲给予颇多关注的的八字胡老人,在宰完牛后,用袖子擦着汗,意气风发的主动走了过来,“军师,俺们把牛宰好了?看,俺老汉手艺如何?”

老人很有性格,李孟羲笑着回答,“老人家的手艺,一看就是经年累月练出来的。依我看,这众人之中,属老人家手艺为最!”李孟羲毫不吝啬的赞赏到。

老人听了李孟羲的赞赏,背着手,仰头爽朗的哈哈大笑。

见屠夫们也是忙完了,李孟羲目光扫了一圈,道,“诸位,忙了一晌了,这样,一人拿点零碎,算是酬劳……噫?肠子为何丢在地上?”李孟羲疑惑,他本意是让屠夫们拿点肠子牛肚儿之类的杂碎,因此才打眼去找杂碎在哪,然后看到了牛肠被屠夫们随意丢在地上,和烂泥混在一起。

牛肠也是能吃的啊,问了屠户老人,老人把头摇的拨浪鼓一样,说肠不能吃,吃了会害病的。

一旁的其他屠户也都说,老辈儿传下来的规矩,肠子不能吃的。

肠子,不能吃?李孟羲皱眉。

他可是很清楚的知道,不管是猪肠羊肠还是牛肠,都是能吃的。

难道古代人不吃的吗?

不对啊,像清朝,也是古代,贫苦大众买不起肉,又要补充体力,只能买些切碎了混在一起煮的肠子肚儿子心肺肝之类的来吃。

难道,中原地区,一开始是不吃动物肠子的吗?

有这个可能,因为肠子和秽物直接接触,处理过程很肮脏,再加上如果处理不干净,人吃了极易生病,所以经验传承下来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古人并不会吃动物肠子的。

古人接受食用肠类,应该有较长的一段接受过程,这个过程,是料理技术的发展过程,也是卫生水平和常识提高的过程。

肠子屠夫们说什么都不要,李孟羲只能让屠夫们自己看着自己拿点牛肝牛肺什么的,每人切个一斤带走。

不是大气什么的,而是李孟羲估摸不清一斤大致多重。

让屠夫们自己拿点东西走,有人老实,老老实实割了一小块,有人贼头鼠脑的,以为李孟羲看不见,匆匆割了半拉牛肺,怕李孟羲看见,转身一背,就要走。

李孟羲嘴角咧了一下,脸转到一边,装作没看见。

个狗日的,木匠营人家分粮的时候,没一个人多拿,你们屠夫吧,没人家木匠重要,还奸滑无比。

李孟羲不想争竞什么,所以转脸当做没看见。

“zhua个哩你!给我回来!”

李孟羲听到突然一声暴喝,还以为怎么了,李孟羲连忙去看。

李孟羲看见方才还站在自己身边的八字胡的老人,正吹胡子瞪眼的要一个跑远的年轻后生站住。

“人说割一斤,你那是一斤?啊?当俺老汉没瞅见?”

老人竟然是在抓手脚不干净的后生。

李孟羲错愕,这老人家,意外的敬业与认真,李孟羲目露异彩。

军中少有民夫有如此强烈的主人翁意识。

被众目所视,多拿了许多牛肺的年轻人低着头,不情不愿的拐了回来。

李孟羲很清楚,这一群屠夫,这老人跟任何人都不沾亲带故的。

然而,当多拿了牛肺的年轻人提着半扇牛肺回来之后,老人走上去,对着非亲非故的年轻上去就是罩头两膊拐子,对着年轻人就是破口大骂。

李孟羲一见老头儿打人,顿呼卧槽,他很担心万一冲突爆发怎么办,现在这些屠户,手里可都拿着刚宰完牛的刀呢,一个不爽拔刀相向,少说得死个人。

然而,出乎李孟羲的意料,被老人一顿劈头盖脸的打,年轻后生一脸不服,但并不吭声,默默的忍受了。

儒家道德体系的下,尊长之风,竟然到了如此程度。

后生们不地道,手脚不干净,做了一辈子屠户的老人家觉得后生们玷污了屠匠这一门手艺的道义,于是让后生把肉都丢回去,他老人家亲自分肉,谁都不准多拿。

李孟羲看的笑了。

这老人言语粗俗,再加之操持的是贱业,要是这老人出身世家,再饱读学问,以老人这身秉性,不就是名士风骨吗?

可看这老人模样,破衣烂衫,身形佝偻,言语粗俗,哪里会像个名士。

普罗大众,也有有趣人物,李孟羲觉得极有意思。

屠夫们老老实实的排着队,老老实实的到老人跟前领肉,老人嘴里依然骂骂咧咧的,老人每切一块零碎,不管是牛肝牛肺什么的,每切一块,都拿在手里认真掂量了一下,觉得重了,就再割一刀,觉得轻了,就添一点,像是怕分不好一样。

老人分肉的时候做的很公平,没一个人有意见。

谁让众人之中,就这个老汉年纪最大呢。

老人分完了肉,像是成就感十足,站在肉筐旁,负手而立,不知想起了什么。

“老叔,”李孟羲叫到,“还有你自己个的肉,别忘了拿。”李孟羲笑着提醒。

老人愣了下,转头看了李孟羲一眼,“嘿!”老汉乐呵呵的朝李孟羲笑了。

随后,老人很热络的主动过来找李孟羲聊了起来。

谈话间李孟羲了解到,老人是冀州人,就是河间人士,黄巾未乱前,老人家境还算殷实,在县里有一个肉铺,肉铺里雇佣了七八个帮工,生意虽不如前两年好,但还算过得去。

可等黄巾乱兵一起,劫掠过境,一切都毁了。

说起黄巾攻破县城时死在兵乱中的一家人,老人咬牙切齿。

情绪发泄完,老人叹气,又说到以前。

老人姓屠,屠户的屠,单名一个信字。

老人说起家事,说祖上五代都是屠户,因为先人为人厚道,从不缺斤少两,有了好口碑,买卖越做越大,家道因此兴盛,诚信二字,便成了家风传承了下来。

做生意,靠的什么?不就是诚信二字。

为了不让祖上四代积攒下来的口碑坏在自己手里,屠信操持屠户一行二三十年,每卖一斤肉,都是称了又称,生怕缺了谁的,以致砸了声誉。

老人用一种恨铁不成钢的语气狠狠地指责了方才偷偷多拿肉的年轻后生,手脚不干净,干屠户这行当,怎么能干的长远。

老人家还是性情中人,李孟羲笑了笑,问,“老伯,你说要是宰头战马?得用多少功夫?半天够么?”

“呀!”老人瞪大眼睛,一拍脑袋,寻思了片刻,一脸郑重,“老汉还没宰过马!”

“无妨!”李孟羲笑了,“我是这样想的。以后咱跟人打仗,一仗下来,不知得有多少战马战死,要是没有足够的屠宰匠,急切间哪里能料理完马尸?所以我想,把屠户们单编一营,以备不时之需。此营就由老人家你来管着,老人家以为如何?”

老人又愣了下,“敢情好!敢情好!”老人乐呵呵的笑了。

如同木工技艺精湛的匠营副官鲁犁,和一开始被李孟羲误认为是巫医的田卜一样,李孟羲在军中发掘出了第三个人才。

对技术有关的部分,李孟羲选管理人员的标准是,谁技术力最强,就选谁来管。

熟悉技术细节,怎么也算是个内行,内行管内行,差不到哪去。

至于说技术力强的人,管理沟通能力不一定强,那无妨,规章制度就完成了九成的管理工作,只要按制度办事,最差也是及格。

就比如木匠营里方方面面的规章制度,包括工作分配,有谁有了好的想法反馈出来可以换粮,以及每晚扎营之后,每个木匠小队场地的划分等等,都已有了相应的规章条例。

就那么十几条条例,每一条都是李孟羲深思熟虑后才的成果。

鲁犁人呆呆的,若说管理能力,鲁犁的管理能力是比较弱的,可只要好好执行十几条条例,就足以把木匠营管理的差不多了。

同样,李孟羲决定让屠宰技术最过硬的老人屠信来管理屠宰队,哪怕老人因为能力或是性格等原因,一开始管理不好屠宰队,但随后,等规章制度一条条建立起来之后,屠宰队会越来越有序。

木讷无比的鲁犁能管好木匠营近百人,屠信老人就也能管好。

那边,被分好的肉,骨头,内脏啥的,刘备的亲兵把东西都抬走了,应该是刘备对死掉的两头牲口有自己的打算。

一副牛肠和一副骡子的肠子,没人要。

李孟羲让人帮忙把肠子装起来装在篓里,然后,李孟羲让人帮着抱着筐子准备找人把肠子洗干净,两幅肠,再怎么说也有十好几斤肉呢。

肠子李孟羲也嫌脏,他不想自己亲自洗,于是就去找任劳任怨的车夫老铁。

今日不用行军,一日无事,他们辎重队的乡勇看守车马的同时,百无聊赖的聚在一起不咸不淡的天南地北的聊着。

“铁叔!”李孟羲叫着人群中的老铁。

老铁停止跟人闲谈,走了过来,“军师找俺何事?”

“铁叔,想让你帮个忙,咱们去找有水的地方,把这两副肠淘洗干净,给煮煮吃了。”

老铁接过筐子,往筐里看了一眼,沾着泥巴的肠子搅和成了一堆,有点恶心,这玩意儿能吃的吗?

老铁心有疑问,却没问出来。

按老铁对李孟羲的了解,每次只要来找,肯定是有正经事情做,断无没有闲得无聊折腾人的情况。

昨日扎营,水源地离扎营地七里远,老铁还记得路怎么走。

为了保险起见,李孟羲招来了游骑,让游骑跟着,以备不测。

李孟羲要跟着去,弟弟也要跟着。

李孟羲就让骑兵捎带一下小砖,他本人则没有骑马,而是和老铁一样,踩着泥地去往水源地赶。

不上马的原因是,李孟羲觉得让老铁拎着一筐腥臭的肠子在后边跟着走,而自己三人却在马上悠哉,有些不尊重人。

所以,弟弟被载在马上无所谓,出于尊重,李孟羲就走着好了。

反而是老铁见李孟羲在趟着泥走的艰难,说了几次,让李孟羲上马去,大家还能去的快点。

李孟羲不想上马。

“军师,你要不把鞋脱了,鞋给我我给你拿着,这么劲走着快。”老铁见李孟羲鞋子不停的被泥粘掉,把手里的筐子换了只手,提议李孟羲把鞋子拿掉,赤脚走的更快。

说起来,李孟羲跟汉末土生土长的古代人民还是有很多不同的。

古人下雨或是干活的时候,会比较习惯赤脚走路,李孟羲则不太习惯光脚。

老铁说的有道理,光脚走路,的确比穿鞋走路更方便,并且昨夜,李孟羲已经想通了赤脚走路的优势在哪,一是体毛不发达的动物即人类,人的皮肤比较光滑,不容易被泥粘上;二是,纵然粘上泥,脚掌活动的时候,形变量大,很容易把泥甩掉,而要是鞋子,走动时鞋形变量小了很多,不容易把泥甩掉,就是这样。

李孟羲脱了鞋子,赤脚走在地上,老铁要帮忙拿,李孟羲拒绝了老铁的好意,自己有手有脚,不用别人帮忙。

第三百四十八章尊长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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